我并非不懂风雅之人,面对美好事物亦会触景生情,常抒发爱意于行文之间,多升华情感在落笔之际,每每快心遂意。唯独对这摩纳哥的缘,提笔似有千言,落纸却难觅墨迹。只言片语难以言尽,连篇累牍又不出月露之形。如此这般,我便不敢说摩纳哥是什么,大抵因为它是多面的。它极具争议,它又充满魅力。别人的缺点即缺点,它的缺点却是魅力的源。
手腕方寸之间,远观一方表映入眼帘,空气中弥漫着与生俱来的痞气,惹得我驻足侧目。它不会是山度士,山度士没有这等的新潮叛逆;它不会是reverso,reverso缺少这股子热血激情;它不会是柏莱士,柏莱士难寻这般的摩登复古;它不会是octo,octo从未有过这样的幽默风趣;它不会是cubitus,cubitus是“螺”的禁锢,从出生那一刻起就不曾拥有如此的自由与想象力。
它就是它,是天马行空、是特立独行、是桀骜不驯、是叛逆不羁、是赛车场上的速度与激情、是推杯换盏间的浪漫与道不完的传奇。
记得第一次在论坛看见它,它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张写满了故事的“老旧报纸”,泛黄纸张,晚风轻拂,安静复古。 记得第一次在专柜试戴它,它就如同大明星一般光彩夺目,蓝、红、灰、白、黑五种颜色交相辉映,我想不出还有哪块腕表的表盘有如此丰富的颜色设计,而这反设计美学的操作在它身上却又如此的相得益彰。 有很多腕表,终究还是因为世俗的眼光,活成了别人喜欢的样子。而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才想起这是自己讨厌的模样。真正能做到摩纳哥一样不惧他人眼光,活的真实,活出自我的腕表寥寥无几。我选择了摩纳哥,也就选择了这种生活、这份执着。